版本生效日期 :2018年7月2日
1. 定义
服务周期:一个服务周期为一个自然月。
服务周期总分钟数:按照每月天数*24*60进行计算。
服务不可用分钟数:当某一分钟内,客户所有试图与指定的GTS服务集群建立连接的连续尝试均失败,则视为该分钟内此事务逻辑分组对应的GTS服务不可用。在一个服务周期内GTS服务某个事务逻辑分组服务不可用分钟数之和即为服务不可用分钟数。
月度服务费:指客户账号每月在某区域下GTS服务某事物逻辑分组的服务费用总额。
2. 服务可用性
2.1 服务可用性计算方式
服务可用性以单事务逻辑组为维度,按照如下方式计算:服务可用性=(服务周期总分钟数-服务不可用分钟数)/服务周期总分钟数×100%。
2.2 服务可用性承诺
服务可用性不低于99.9%。
2.3 服务赔付范围
如全局事务服务未达到上述服务可用性承诺,客户可以根据本协议第3条约定获得赔偿。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原因所导致的服务不可用,不在赔偿范围内:
(1)阿里云预先通知客户后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包括割调整接、维修、升级和模拟故障演练;
(2)任何阿里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引起的;
(3)客户的应用程序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4)客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5)客户的疏忽或由客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6)客户未遵循阿里云产品使用文档或使用建议引起的;
(7)不可抗力引起的。
3. 赔偿方案
3.1 赔偿标准
根据月度服务可用性,按照下表中的标准计算赔偿金额。赔偿方式仅限于提供用于支付全局事务服务(GTS)服务费用的代金券,且赔偿总额不超过未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的当月客户账号下针对GTS服务不达标事务逻辑分组所支付月度服务费用的总额(不含用代金券抵扣的费用)。
服务可用性 | 赔偿代金券金额 |
低于99.9%但等于或高于99% | 月度服务费用的15% |
低于99%但等于或高于95% | 月度服务费用的30% |
低于95% | 月度服务费用的100% |
3.2 赔偿申请时限
客户可以在每月第五(5)个工作日后对上个月没有达到可用性的服务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必须限于在全局事务服务没有达到可用性的相关月份结束后两(2)个月内提出。超出申请时限的赔偿申请将不被受理。
4. 其他
阿里云有权对本SLA条款作出修改。如本SLA条款有任何修改,阿里云将提前30天以网站公示或发送邮件的方式通知您。如您不同意阿里云对SLA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全局事务服务,如您继续使用全局事务服务,则视为您接受修改后的SLA。以上全局事务服务的服务等级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阿里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