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安全锁服务条款

 

欢迎使用阿里云万网提供的域名(注册局)安全锁服务

请您认真细致地阅读以下《域名安全锁服务协议》,特别是其中以粗体下划线明显标注的条款,并在确认接受全部条款后再进入后续程序。

您继续后续操作的行为,将被视为您已阅读并完全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全部约定,本服务条款对阿里云和您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1.1. “域名(注册局)安全锁”(以下简称为“域名安全锁”)):是指阿里云万网在相应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域名注册局”)准许的可提供安全保障增值服务的业务范围内,向用户(“您”)提供的指定万网域名的注册局人工锁定的域名安全增值服务。即:,用户开启该服务后,用户进行域名锁定及解除锁定的在线自助操作功能将被限制,只能根据用户发出的线下指令,由注册局在其后台人工操作,进行相应的域名锁定及解除锁定的服务。

目前阿里云万网仅为.com/.net/.cn/.cc/.tv/.name/.中国域名,提供域名安全锁服务。

1.2 “万网域名”:是指在阿里云万网的国内域名注册商平台进行域名注册及管理的域名。非万网域名不能使用本服务。

1.3 “阿里云万网”:是指以“阿里云(Alibaba Cloud)”、“万网(HiChina)”作为品牌的、获得ICANN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认证的多家关联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统称,包括: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云计算(北京)有限公司等。

1.4 “用户”:是指拥有阿里云会员账号,并进行域名注册、为注册域名支付费用,或以其它方式实际管理注册其账户下域名的阿里云账号持有人(包括自然人或组织),即本服务条款中的“您”。

1.5 “域名持有人”:是指某个域名在注册域名时登记的,并通过whois信息展现的注册域名的持有人,包括注册人(Registrant Name )和注册机构(Registrant Organization)。

1.6 “域名锁定”:是指限制用户删除域名、更新域名注册信息、转移域名的功能。

1.7 “国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

1.8 “工作日”是指阿里云万网国内注册服务机构所在地的营业时间,即: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和国内公众节假日)。但本服务条款中,注册局人工锁定/解锁的生效时间中的“工作日”,则应以该注册局机构所在地的营业时间为准,不包括在上述解释的范围内。

1.9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二条 服务开通条件、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

2.1 申请开通域名安全锁功能的域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2.1.1 该域名为万网域名,且通过阿里云万网的国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注册及管理。

2.1.2 该域名对应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提供域名注册局锁定的支持服务,即在阿里云万网提供域名安全锁服务的域名范围内。

2.1.3 该域名处于正常状态,本身没有任何争议和纠纷,没有欠费问题。

2.1.4 该域名未到期,过期域名不能开通或使用域名安全锁功能。

2.1.5 .cn/.gov.cn/.中国后缀的域名,须注册超过5天,且已完成实名认证;

2.1.6 申请开通域名安全锁服务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域名的到期日;距离到期日不足1年的域名不能开通域名安全锁服务

2.1.7 申请开通域名安全锁服务的用户应为该域名所在阿里云会员账号的账号持有人,具有管理该域名所需的全部权限及授权。

 

2.2 服务内容

2.2.1域名安全锁的服务范围以阿里云万网相关页面的说明为准,阿里云万网有权根据注册局政策、合作情况、业务策略等,扩大或缩小支持域名安全锁的顶级域的范围。

2.2.2 域名安全锁服务以1年为1个服务周期,最短为1年,最长不能超过域名到期日。

2.2.3 您就指定域名完成域名安全锁服务的订购并支付费用后,阿里云万网即为您开通域名安全锁服务功能,您的订购行为将同时被默认为开启域名安全锁的首次指令,即:在您成功支付费用后,阿里云万网即会将您的注册局锁定指令发送给相应注册局开启域名安全锁。

2.2.4 您应当根据阿里云万网的提示和要求,及时完成授权联系人、授权邮箱、授权期限等的资料提交和验证;在您未完成上述验证前,阿里云有权拒绝您通过任何为验证方式(包括域名持有人注册邮箱、账户持有人有效联系方式等)提出的安全锁解锁指令。

2.2.5 服务期限内,阿里云万网在收到您的指定联系人按指定方式发出的实施指令和相关材料后,按指令在承诺的服务时间内实施操作,提供您所要求的域名锁定及/或解除锁定的人工服务。

2.2.6 您理解并同意,您在订购了域名安全锁服务后,无论该指定域名在服务期限内进行过几次操作,也无论最终域名状态如何,都被视为享受了完整服务期限的服务。

 

2.3 服务费用

2.3.1 服务费用将在您订购页面予以列明公示,您可自行选择相应的服务期限并按列明的费用予以支付。

2.3.2 在您付费之后,阿里云万网才开始为您提供服务。您未在下单后立即付费的,订单将为您保留7天,7天届满您仍未付费的,订单失效,订单失效后阿里云万网与您就服务所达成的合意失效。

2.3.3 如您希望持续使用本服务的,您至少应在服务期满前7天内支付续费款项,以使服务得以继续进行。

2.3.4 您理解并同意,阿里云万网价格体系中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或优惠活动均为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赠送的服务项目或优惠活动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

 

第三条 服务承诺(SLA)

3.1 用户接口人提交域名锁定/解锁指令时,须勾选域名锁定类型。域名锁定类型分为:普通锁定和应急锁定。阿里云万网根据用户提交的锁定类型,提供相应的服务。

3.2 普通锁定/解锁服务:

3.2.1 阿里云万网在接到用户授权联系人通过指定邮箱发送的安全锁锁定/解锁通知,并完成相应验证之时起,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局发出锁定/解锁申请。

3.2.2 注册局人工锁定/解锁的生效时间为收到阿里云万网发出的锁定/解锁申请之时起3个工作日。

3.3 应急锁定/解锁服务:

3.3.1 阿里云万网在接到用户授权联系人通过指定邮箱发送的安全锁锁定/解锁通知,并完成相应验证之时起,应在2个小时向注册局发出锁定/解锁申请。

3.3.2注册局人工锁定/解锁的生效时间为收到阿里云万网发出的锁定/解锁申请之时起3个工作日。

3.4 通过域名安全锁服务锁定后的域名状态为:注册局禁止删除(serverDeleteProhibited)、注册局禁止更新(serverUpdateProhibited)、注册局禁止转移( serverTransferProhibited)。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4.1 您应按照本服务条款及阿里云相关页面的要求,向阿里云万网付清相关款项,提供相应的资料,并按照约定的程序发出操作指令。

4.2 您应保证,您为申请域名安全锁的域名持有人本人,或已经得到了域名持有人的充分授权,并对依据本服务条款所发出域名安全锁的锁定/解锁指令及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4.3 您应及时完成授权联系人、授权联系邮箱的认证。

4.3.1 通过认证的授权联系人通过授权联系邮箱所发出的指令将被阿里云万网视为您本人的行为,因该等授权联系人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您承担。

4.3.2 相关授权联系人、授权联系邮箱信息发生变化时,您应及时通知阿里云万网,并重新完成相关认证手续。否则,您应为没有及时更新信息而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4.4 您不得利用阿里云万网提供的服务进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如因您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阿里云万网带来任何损害,您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阿里云万网造成的损失。

4.5 您因使用域名或使用域名安全锁服务与任何第三方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与阿里云万网无关。您保证使阿里云万网不涉入任何上述争议并且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害,否则您应弥补阿里云万网遭受的相应损失。

4.6 阿里云万网应按照本服务条款第三条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为您提供域名安全锁服务。阿里云万网进一步承诺,尽最大审慎义务保障用户域名安全,对于因黑客、病毒、网络故障、服务器故障、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起的事件,应积极配合用户避免损失或将损失降至最低。

4.7 您理解并同意,

4.7.1 在您递交授权委托书、交纳相应款项后、阿里云万网操作生效前,非因阿里云万网原因所导致的域名信息发生变更或产生争议的,不应由阿里云万网负责。

4.7.2 因域名存在争议或纠纷,而被域名管理机构采取或要求阿里云万网采取域名锁定等措施,而导致域名安全锁服务的相关操作无法进行的,阿里云万网不承担责任。

4.7.3 本服务条款终止、解除或经您要求停止域名安全锁服务后,阿里云万网提供的域名安全锁服务即全部终止,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与阿里云万网无关,应由您自行负责,但如果该域名仍在有效注册期内,则域名安全锁服务的终止并不影响该域名的域名持有人的各项权利。

4.7.4 非阿里云万网原因造成域名安全锁服务提前终止的,或经您主动要求停止域名安全锁服务的,您已支付的相关费用将不予返还。

 

第五条 服务期限及服务终止

5.1 域名安全锁服务自您在线订购并完成支付之日起算,依据您的缴费金额确定服务到期日。

5.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域名安全锁服务提前终止:

5.2.1 域名安全锁服务期限内,域名本身已到期,且未续费或续费不成功的,该域名所享有的安全锁服务期至该域名到期日为止;

5.2.2 域名发生阿里云账号间转移的,该域名自转出原阿里云账号之时不再享有域名安全锁服务。

5.2.3 域名转移至其他非阿里云万网的第三方域名注册商处的,该域名自转出之时不再享有的域名安全锁服务;

5.2.4 域名管理机构终止服务或者通知阿里云万网终止服务的;

5.2.5 阿里云万网根据有关权力/行政/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域名仲裁机构等)的裁决、通知等终止服务的;

5.2.6 用户主动要求终止域名安全锁服务的;

5.2.7 域名持有人提出未授权/收回授权用户开启域名安全锁服务权限,且提供证据的;

5.2.8 域名处于非正常状态和/或存在争议和纠纷,根据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应当提前终止域名安全锁服务的;

5.2.9 用户存在本服务条款、法律规定或者域名管理机构的规定/政策,或采取欺骗、隐瞒等方式或者采用非法手段等行为的,阿里云万网依据相关规定终止提供服务;

5.2.10 为了社会公共秩序、集体利益、第三方合法权益等,应当终止域名安全锁服务的其他情形。

5.3 域名安全锁服务到期终止或提前终止的,相关域名将自动还原为未加锁状态。

 

第六条 不可抗力与违约责任

6.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6.2 您理解并同意,除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外,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不属于阿里云万网违约,阿里云万网对相应后果不承担责任:

6.2.1 阿里云万网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且在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用户的情况下,或者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用户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或中断的。

6.2.2 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网络故障、服务器故障、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起的事件。

6.2.3 在履行本服务条款时,因第三方的过错或者延误而给用户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

6.3 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服务条款约定的义务,造成本服务条款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守约方除有权终止本服务条款外,并有权向违约方索赔。

6.4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七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7.1 本服务条款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电信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7.2 因履行本服务条款或与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阿里云万网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

8.1 本服务条款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阿里云万网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服务条款为准。

 

您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域名安全锁服务条款的约定,并自愿正式进入后续操作,接受上述条款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