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服务可用性
服务可用性计算公式: (服务周期内节点所有实例应服务总时间 – 服务周期内节点实例服务不可用时间)/ 服务周期内节点所有实例应服务总时间。
注:以一个自然月作为一个服务周期,如不满一个月不计算为一个服务周期。
服务可用性承诺:ENS服务可用性不低于99.9%。
如未达到上述可用性承诺,客户可以根据本协议第3条约定获得赔偿。赔偿范围不包括以下原因所导致的服务不可用时间:
(1)阿里云预先通知客户后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维修、升级和模拟故障演练;
(2)任何阿里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3)客户的应用程序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4)客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5)客户的疏忽或由客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6)客户未遵循阿里云产品使用文档或使用建议引起的;
(7)不可抗力引起的;
3.赔偿方案
3.1 赔偿标准
每个用户使用ENS产品的服务可用性,按照下表中的标准计算赔偿金额,赔偿方式仅限于用于购买ENS产品的代金券,且赔偿总额不超过未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当月客户支付的节点月度服务费用(不含用代金券抵扣的费用)。
服务可用性 | 赔偿代金券金额 |
低于99.9% 高于99% | 节点月度实例服务费用的10% |
低于99% 高于95% | 节点月度实例服务费用的25% |
低于95% | 节点月度实例服务费用的50% |
3.2 赔偿申请时限
客户可以在每月第五(5)个工作日后对上个月没有达到可用性的ENS服务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必须限于在ENS服务没有达到可用性的相关月份结束后两(2)个月内提出。超出申请时限的赔偿申请将不被受理。
4.其他
阿里云有权对本SLA条款作出修改。如本SLA条款有任何修改,阿里云将提前30天以网站公示或发送邮件的方式通知您。如您不同意阿里云对SLA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ENS服务,如您继续使用ENS服务,则视为您接受修改后的S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