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直播级协议

                                 版本生效日期: 2018年2月1日

 

本服务等级协议(Service Level Agreement,简称 “SLA”)规定了阿里云向客户提供的视频直播服务(简称“视频直播”)的服务可用性等级指标及赔偿方案。

 

1. 
周期:一个服务周期为一个自然月。

败请:因视频直播故障导致的(1)FLV-HTTP:维持链接20秒未返回数据;(2)RTMP:维持链接20秒未返回数据;(3)HLS:5XX类错误请求视为失败请求。不包含以下型的

(1)由于客户开启防盗链鉴权,防盗链过期后导致的不可播放请求;

(2)内容违规或其它原因而导致域名被封禁而产生的错误;

(3)由于推流端异常导致的播放错误;

(4)由视频直播服务发起的合理升级、变更、停机而导致的错误请求或服务不可用情况;

(5)内容违规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域名被封禁而产生的错误。

:视频直播服务器接收到的请求视为有效请求。但不包含以下型的

(1)客户的应用程序受到黑客攻击而发起的请求;

(2)生命周期管理(Lifecycle)的后端异步处理发起的所有请求;

(3)来自非中国大陆地区的播放请求。

5钟错误率:

每5分钟错误率=每5分钟失败请求数/每5分钟有效总请求数x100%

注:

(1)在1分钟之内的多次重复的失败请求,计算为一个失败请求;

(2)如5分内有效总请求数小于50,则该5分错误率将不统计范围)。

月度服务费按一个自然月中客户某一阿里云账号下视频直播的按流量、按带宽或者按流量包统计月度服务费用。如果客户一次性支付了多个月份的服务费用,则将按照所购买的月数或使用量比例分摊计算月度服务费用。

 

2. 可用性
2.1 可用性算方式
视频直播服务可用性按服务周期统计,若客户某一阿里云账号下存在多个直播域名,将合并计算服务可用性。服务可用性将根据服务周期内每5分钟错误率之和除以服务周期内5分钟的总个数计算出每5分钟错误率的平均值,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服务可用性=(1-服务周期内∑每5分钟错误率/服务周期内5分钟总个数)x100%

2.2 可用性承
视频直播的服务可用性不低于99.9%如视频直播未达到上述服务可用性承诺,客户可以根据本协议第3条约定获得赔偿。赔偿范围不包括以下原因所导致的请求失败或服务不可用:
(1)阿里云预先通知客户后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维修、升级和模拟故障演练;
(2)任何阿里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3)客户的应用程序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4)客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5)客户的疏忽或由客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6)客户未遵循阿里云产品使用文档或使用建议引起的;
(7)不可抗力引起的。


3.赔偿方案
3.1 赔偿标准

根据客某一阿里云号下视频直播月度服可用性,按照下表中的赔偿赔偿方式限于用于购买直播产品的代金券,且赔偿总额不超未达到服可用性承当月客支付的月度服务费用的10%(不含用代金券抵扣的用)。

可用性

赔偿代金券金额

低于99.9%但等于或高于95.0%

月度服务费用的5%

低于95.0%

月度服务费用的10%

3.2 赔偿申请时限
客户可以在每月第五(5)个工作日后对上个月没有达到可用性的服务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必须限于在视频直播没有达到可用性的相关月份结束后两(2)个月内提出。超出申请时限的赔偿将不被受理。


4. 其他
阿里云有权对本SLA条款作出修改。如本SLA条款有任何修改,阿里云将提前30天以网站公示或发送邮件的方式通知您。如您不同意阿里云对SLA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视频直播服务,如您继续使用视频直播服务,则视为您接受修改后的S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