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可用性=(单实例服务周期总分钟数 - 单实例服务不可用分钟数)/单实例服务周期总分钟数×100%
(2)单地域多可用区维度:
服务可用性=(单实例服务周期总分钟数 - 单实例单地域多可用区服务不可用分钟数)/单实例服务周期总分钟数×100%
2.2 服务可用性承诺
(1)对于单实例维度, 阿里云承诺一个服务周期内ECS的服务可用性不低于99.975%;
(2)对于单地域多可用区维度,阿里云承诺一个服务周期内ECS的服务可用性不低于99.995%。
2.3如ECS未达到上述可用性承诺,客户可以根据本协议第3条约定获得赔偿。赔偿范围不包括以下原因所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1)任何阿里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2)客户的应用程序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3)客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4)客户的疏忽或由客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5)客户未遵循阿里云产品使用文档或使用建议引起的,如客户在控制台、API或者CLI等控制方式对ECS实例进行停机、重启、卸载云盘等操作引起的不可用;
(6)本地盘实例使用的本地存储有数据丢失风险(如本地磁盘相关设备损坏、实例宕机等),依赖本地盘数据而导致的不可用;
(7)由于客户所安装软件或者其他非阿里云直接运营的第三方软件或者配置引起的ECS实例出现错误;
(8)由于客户违反《云服务器(ECS)服务条款》导致的服务被暂停或终止,包括但竞价实例因为客户的出价低于交割价格而被释放;由于欠费导致ECS实例被暂停服务或被释放等;
(9)《云服务器服务(ECS)服务条款》中所描述的阿里云对ECS正常维护、升级所引起的短时服务中断;
(10)不可抗力引起的。
3. 赔偿方案
3.1赔偿标准
(1)对于单ECS实例,如服务可用性低于99.975%,可按照下表中的标准获得赔偿,赔偿方式仅限于用于购买ECS产品的代金券,且赔偿总额不超过未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当月客户就该ECS实例支付的单实例月度服务费(不含用代金券抵扣的费用)。
服务可用性 | 赔偿代金券金额 |
低于99.975%但等于或高于99% | 月度服务费的10% |
低于99%但等于或高于95% | 月度服务费的25% |
低于95% | 月度服务费的100% |
(2)对于以单地域多可用区部署的ECS,如服务可用性低于99.995%,可按照下表中的标准获得赔偿,赔偿方式仅限于用于购买ECS产品的代金券,且赔偿总额不超过未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当月,用户就该ECS实例支付的月度服务费(不含用代金券抵扣的费用)。
服务可用性 | 赔偿代金券金额 |
低于99.995%但等于或高于99% | 月度服务费的10% |
低于99%但等于或高于95% | 月度服务费的25% |
低于95% | 月度服务费的100% |
(3)如某ECS 实例同时满足3.1(1)和(2)的赔偿标准,则以其中赔偿额较高者为准计算赔偿金额。
3.2赔偿申请时限
客户可以在每月第五(5)个工作日后对上个月没有达到可用性的ECS实例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必须限于在ECS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的相关月份结束后两(2)个月内提出。超出申请时限的赔偿申请将不被受理。
4.其他
本云服务器服务等级协议自2019年12月1日生效,阿里云有权对本SLA条款作出修改。如本SLA条款有任何修改,阿里云将提前30天以网站公示或发送邮件的方式通知您。如您不同意阿里云对SLA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ECS服务,如您继续使用ECS服务,则视为您接受修改后的SLA。